日前,我校郭晓峰等三名教工先后荣获全省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表彰全省会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人社厅发〔2023〕8号),我校财务处处长郭晓峰同志荣获“全省会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表彰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甘人社厅发〔2023〕9号),我校法学院副院长李萌同志荣获“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关于表彰全省党委办公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厅发〔2022〕37号),我校学校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王媛媛同志荣获“全省党委办公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郭晓峰、李萌、王媛媛三名同志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勤勉敬业,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获得了广大师生和主管部门的认可。学校号召全校教职员工以身边的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参与“三抓三促”行动,躬身实践,扎实工作,为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撰稿 彭翔宇/审核 叶儒毓/编辑 张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