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对教育的重要论述,立足省情和我校学科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重点研究甘肃省和白俄罗斯在经济贸易、文化旅游、高等教育和生态环保领域的合作,着力推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科研项目资助方向与经费
(一)资助方向
根据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2023年度工作重点,本次科研项目申报拟从以下四个方向开展(题目自拟):
1.甘肃与白俄罗斯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合作
2.甘肃与白俄罗斯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
3.甘肃与白俄罗斯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合作
4.甘肃与白俄罗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
(二)资助类别与金额
资助类别 |
成果认定级别 |
资助金额(元) |
重点项目 |
|
10000 |
一般项目 |
优秀 |
8000 |
良好 |
6000 |
合格 |
4000 |
不合格 |
2000 |
三、科研项目成果要求及认定办法
(一)重点项目
1.撰写3-4万字研究报告1部;
2.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主题相关CSSCI来源期刊论文(含扩展版);
3.撰写至少1篇与研究主题相关的咨政报告,成果须入选省直机关、省参事室或我校《财经决策参考》;
其中:1为必须完成,2和3至少完成1项;
4.研究周期4-6个月,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
5.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重点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6.所有项目一经立项,拨付全额经费10000元。
(二)一般项目
1.撰写2万字左右研究报告1部;
2.研究周期2-3个月,自项目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
3.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明“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一般项目”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
4.所有项目一经立项,先期拨付2000元,剩余经费待最终成果等次认定后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为ob欧宝全站
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研究人员。
2.重点项目原则上是对上一年度获评“优秀”的一般项目的继续资助,不单独申报。
3.一般项目主持人为讲师及以上职称。
4.每个申请人以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每个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参与2个项目。
5.申请者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五、申报程序
一般项目申请人将电子版《课题申请书》,于2023年8月10日之前发至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王玉洁”办公自动化邮箱。经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将纸质版申请书于2023年9月5日前交至崇德楼607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参照ob欧宝全站
科研管理办法实行。
2.本项目申报不受校内科研项目影响,申请了校内其他科研项目的仍可申请。
3.项目最终成果,包括论文、咨政报告、研究报告等须将“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标注为第一单位。
4.对成果验收为优秀的项目,优先进入下一年度重点项目的资助范围;对于验收成果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作撤项处理并收回前期拨付的经费。
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